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事项办事指南

2023-05-10 字体: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事项办事指南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一、 办理对象

事业法人

二、 办理条件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所有条件: (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 所需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2.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复印件)

3.事业单位章程草案(原件。盖主管部门和单位公章)

4.开办资金确认证明(原件)

5.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复印件)

6.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住所证明(原件。含住所不动产证复印件)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注: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许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才需提交资质认可证明或执业许可证明复印件。

四、 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dsy.gov.cn)或者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登记管理机关在线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拟任法定代表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并实施联合奖惩,并根据上述结果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4.网上核准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5.当场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五、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工作日

六、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 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004国务院令第41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粤府令第252号)和《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

八、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名称: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窗口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

窗口联系电话:0759-3223508

九、登记机关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路18号市委大院17号楼1楼113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9-3586990、3586996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一)查询电话:0759-3223508

(二)投诉电话:0759-3197099,3586990

(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部门:湛江市司法局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95号湛江市司法局

电话:0759-3770103

行政诉讼

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绿华路38号

电话:0759-8219911

(四)事项表格、模板下载和办事指南请登录

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dsy.gov.cn/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一、 办理对象

事业法人

二、 办理条件

事业单位法人的名称、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经费来源及举办单位需要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三、 所需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复印件,变更举办单位、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等才需提交。)

3.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复印件,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且宗旨和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许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才需提交。)

4.新住所证明文件(原件,含住所不动产证复印件,变更住所的才需提交。)

5.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复印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才需提交。)

6.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复印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才需提交。)

7.拟任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才需提交。)

8.开办资金确认证明(原件,变更开办资金的才需提交。)

9.经费改变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变更经费来源的才需提交。)

注: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其他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 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dsy.gov.cn)或者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3.登记管理机关在线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4.网上核准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5.当场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五、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工作日

六、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 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004国务院令第41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粤府令第252号)和《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

八、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名称: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窗口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

窗口联系电话:0759-3223508

九、登记机关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路18号市委大院17号楼1楼113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9-3586990、3586996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一)查询电话:0759-3223508

(二)投诉电话:0759-3197099,3586990

(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部门:湛江市司法局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95号湛江市司法局

电话:0759-3770103

行政诉讼

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绿华路38号

电话:0759-8219911

(四)事项表格、模板下载和办事指南请登录

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dsy.gov.cn/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一、 办理对象

事业法人

二、 办理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申办法人注销登记: (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三)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四)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五)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三、 所需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2.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清算报告(复印件)

4.清税证明(复印件)

5.发布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在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提交的拟注销公告截图)

6.单位印章的收缴证明材料(原件)

7.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除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外,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注:采取简易注销方式的事业单位,可用事业单位资产及债权债务承接证明替代清算报告,转企改制的可用资产评估报告替代清算报告。

四、 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dsy.gov.cn)或者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登记管理机关在线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4.网上核准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5.当场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得注销证明。

五、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工作日

六、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 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004国务院令第41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粤府令第252号)和《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

八、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名称: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窗口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

窗口联系电话:0759-3223508

九、登记机关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路18号市委大院17号楼1楼113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9-3586990、3586996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一)查询电话:0759-3223508

(二)投诉电话:0759-3197099,3586990

(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部门:湛江市司法局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95号湛江市司法局

电话:0759-3770103

行政诉讼

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绿华路38号

电话:0759-8219911

(四)事项表格、模板下载和办事指南请登录

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dsy.gov.cn/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

一、 办理对象

事业法人

二、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事业单位可提出申请:遗失或者损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 所需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废公告(事前在广东事业登记管理网提交的证书遗

  失声明)

3.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 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dsy.gov.cn)或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3.网上审查通过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4.网上核准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5.现场领取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五、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0工作日

六、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 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004国务院令第41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粤府令第252号)和《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

八、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名称: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窗口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

窗口联系电话:0759-3223508

九、登记机关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路18号市委大院17号楼1楼113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9-3586990、3586996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一)查询电话:0759-3223508

(二)投诉电话:0759-3197099,3586990

(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部门:湛江市司法局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95号湛江市司法局

电话:0759-3770103

行政诉讼

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绿华路38号

电话:0759-8219911

(四)事项表格、模板下载和办事指南请登录

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dsy.gov.cn/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