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四个抓落实”学习贯彻《“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

2021-07-22来源:http://www.scopsr.gov.cn/cxgl/jdjc/202107/t20210721_381199.html 字体:

   为扎实推进《“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落小落细,广东省湛江市委编办主动作为、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从学习培训、学以致用、完善制度、强化约束四个方面入手,狠抓落实,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法定化水平。

   一、强化学习培训上抓落实。接到两个《办法》后,办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两个《办法》列入办室务会议学习议题,原原本本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主动向市委编委有关领导汇报,及时提出拟办意见,第一时间做好传阅工作;将两个《办法》列入2021年市委编委会第一议题、市委常委会议和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议题。申请列入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教学内容、列入编办系统全员培训班培训内容等,帮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掌握两个《办法》核心要义和提高运用能力。督促办各业务科室利用党小组学习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持续在学通弄懂做实上下功夫,确保两个《办法》落地生根。

   二、坚持学以致用上抓落实。立足自身职责,紧贴湛江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对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提出的申请机构编制事项,依据两个《办法》,管住用好机构编制资源,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特别是涉及重新“三定”的,对照“三定”规定内容规范和程序要求,启动和起草、审核和协调、审定和发布“三定”规定。同时,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由办领导带队,分5个调研小组开展“深调研”,全面排查摸准机构改革后部门运行情况,依照两个《办法》,进一步厘清部门间职责关系,持续优化党政机构职能体系。今年以来,就有关部门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职能分工、中心城区水系治理和环保执法有关职责分工等进行了明确,调整优化扶贫、投资促进等工作相关机构编制。

   三、完善制度机制上抓落实。对照两个《办法》,组织办各业务科室,对现有的机构编制业务日常办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进一步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和修订完善日常管理制度。目前,已修订《湛江市委编办办事指引》等规章制度;优化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等4个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并授权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依据两个《办法》,拟订《湛江市机构编制督查工作方案》,并提请市委印发实施,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纪检、组织、编办、人社、财政、审计等单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方案落小落细。结合实名制管理制度,对照巡察工作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反馈的有关机构编制问题,依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两个《办法》,建立问题清单管理台账,逐一研究制定相关举措强弱项、补短板,进一步推动各级各部门抓好“三定”规定贯彻执行和优化资源配置。

   四、强化刚性约束上抓落实。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机构编制专项检查督导,对违反两个《办法》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规定职责的,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告诫、提出问责等措施,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坚决维护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特别是对机构改革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设置机构和配置人员的,对违反规定以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达标验收等各种方式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依照两个《办法》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时处理,决不姑息。将学习贯彻两个《办法》工作纳入市委督查跟踪问效追责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工作刚性约束。今年以来,已督促1个单位整改混岗混编问题、31个单位完善实名制管理和22个市属事业单位完成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等。

摘自:http://www.scopsr.gov.cn/cxgl/jdjc/202107/t20210721_3811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