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四个注重”抓好《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贯彻落实

2021-03-09 字体:

最近,省委编办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通知,要求各地党委编委于每年2月底前向省委编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机构编制有关情况。接到通知后,市委编办高度重视,坚持“四个注重”抓好《实施办法》学习和贯彻落实。

一是注重学习吃透精神。接到通知后,办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主动与省委编办有关处室负责人沟通对接,及时了解掌握上级有关部署要求。把《实施办法》列入室务会议重要学习议题,迅速召开办室务会议,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学懂弄通,全面掌握《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研究吃透《实施办法》实质同时,迅速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实施办法》落实、指导实践的强大动力。

二是注重实际抓好贯彻。结合实际,把贯彻《实施办法》与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相结合,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细化报告主体、内容、程序和时间等相关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向市委编委报告请示,及时将文件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转发到县(市、区)编委及市直各部门,确保报告编制按时开展。在省规定时间内,充分考虑今年市直各部门报告报送时间紧的特殊情况,适当调整放宽报送时间,确保报告质量。

三是注重时效狠抓落实。通过电话催促、发函催办、业务指导等多种方式,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严格抓好《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执行到位,按时保质向市委编委报送上一年度本地区、本部门有关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强化机构编制纪律刚性约束,加强对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瞒报、漏报、虚报和逾期不报的,提请市委编委视情况处理,确保报告制度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务求实效。

四是注重报告结果运用。围绕各地各部门上一年度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结合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落实情况、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等相关工作,重点汇总梳理县(市、区)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落实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及市直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等,力求发现部门职责调整不顺、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等问题,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对症施策,形成有关报告,作为市委全面掌握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提供重要依据。对报告中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充分借鉴吸收,形成经验,共享交流推广,推动部门履职优化、高效运行和高效利用机构编制资源、提高使用效益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