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抓好“三落实”赋权扩能激发镇(街)活力

2021-05-11来源:http://www.scopsr.gov.cn/shgg/jcgl/202105/t20210508_380014.html 字体:

    根据广东省委统一部署安排,广东省湛江市委编办扎实推动镇(街)体制改革,针对镇(街)“有责无权”、“看得见管不着”等实际问题,大力推进事权、财权和人员力量下沉,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让镇(街)成为实实在在的“作战单元”,有效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一、全面梳理,大力推动职权下放,落实“放得下”。湛江市委常委会会议两次研究部署镇(街)体制改革工作,市委书记多次亲自部署、要求、动员,并到基层调研督办,反复强调要向镇(街)赋权扩能。湛江市委编办全体干部由办领导带队,分组到各地督促检查;办主要领导逐一与各县(市、区)主要领导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市县两级司法、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部门梳理事权下放。经统计,截至目前,共有4140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以湛江市政府公告形式,下放县(市、区)镇(街)。其中,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放到镇(街)的事项达800余项;雷州市全面赋予龙门镇、客路镇等县域副中心或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在分别下放行政执法事权403项、赋予县级行政审批事项446项。通过下放职权,有效解决镇(街)有责无权的问题。

  二、全力支持,大力充实基层力量,落实“接得住”。湛江市委编办紧扣基层需求发力,致力“减上补下”,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一是推动派驻机构下放属地管理。雷州市和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公安派出所外,其余所有派驻在镇(街)的机构全部下放。赤坎、霞山、坡头等3个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派驻在街道的执法中队实行属地管理。全市的自然资源局派驻在乡镇的自然资源所全部实行属地管理。二是推动人员编制下沉。急基层所需,统筹调配编制资源充实工作力量。三是针对镇(街)空编较多的现状,湛江市委编办积极协调市直单位或指导有关县(市、区),充实镇(街)人员,多措并举强化基层力量。四是结合下放给乡镇(街)道的事权,推动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按照“财随事转”的原则,相应办理资金和经费预算的划转,加大对乡镇(街)道财政扶持力度,赋予镇(街)更大“财政自主权”。通过机构下放、人员编制下沉和赋予更大财权,镇(街)真正实现有权、有人、有财,不少镇(街)干部表示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和自豪感,工作积极性更高了、干劲更足了。

  三、全方位理顺,健全体制机制,落实“运转顺”。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机制,建立健全镇(街)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等统一指挥协调工作平台,分别由分管相关工作的党(工)委委员担任委员会主任,将加强党的领导向基层进一步延伸。二是厘清上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乡镇(街)道的权责边界,进一步健全镇(街)本级党政机构之间、乡镇(街)道和上级机关之间的协同配合机制。如雷州市各镇(街)在由镇(街)“统一指挥、集中执法”实现一支队伍管理执法的基础上,制订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等流程机制,推动镇(街)社会治理“提速换挡”。三是理顺镇(街)事业单位政事关系,全面梳理镇(街)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将其经营性职能剥离,行政职能全部回归镇(街)机关,强化其公共服务职能和公益属性。精简镇(街)事业单位及编制,并将镇(街)事业单位整合设置为2至3个,精简率达七成,有效激活镇(街)事业单位发展活力。通过改革,有效激活增强基层党委统筹领导能力,有效提升镇街服务能力,更好增进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办行编科陈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