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委编办“五个给力”扎实推进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2022-04-15 字体: 大 中 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机构编制核查文件精神,湛江市委编办通过领导重视、部门自查、协作联动、实地核查和完善台账管理等五项给力举措,纵深推进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圆满完成核查报告撰写等相关工作,基本实现了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
一是领导重视给力。市委编委领导高度重视全市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期间,市委编委主任、市委书记刘红兵同志对核查方案、核查报告等做到亲自审核把关、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谢水明多次审核把关核查报告,给予具体指导,并亲自修改完善。同时,市委编办主要领导严格按照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部署要求,多次主持召开办室务会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核查方案,统一思想、统筹推进核查工作,做到对重大事项亲自沟通协调、亲自出面推动。
二是部门自查给力。《湛江市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后,市直各地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对单位的机构情况、编制和领导职数情况、实际配备人员情况、编外人员情况等逐项进行认真核查,并及时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中的机构编制信息、实有人员信息。市委编办在各地各单位自查阶段主动跟踪联系,了解自查情况,积极答复疑问,对部分单位进行实地指导,并在指定范围内,要求各地各单位公示非涉密机构和人员情况,并附上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间,市委编办没有收到举报件。
三是协作联动给力。根据市委编委要求,市委编办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稳慎推进数据比对工作。通过协同对比,及时沟通解决数据比对中发现各类问题,有效地提高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全面性。
四是实地核查给力。在前期各地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市委编办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组,由办分管领导率队,赴各县(市、区)及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并对乡镇(街道)进行抽查。核查过程中,采用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核查公示、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个别交谈、审核确认等多种方式,做好核查工作。对市直单位,重点是认真核对单位及内设机构情况、编制情况、领导职数及配备情况;对县(市、区),重点听取各县(市、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抽查部分直属单位和乡镇(街道)。通过实地核查,有效地提高全市各地各部门机构编制纪律意识,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强化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
五是完善台账管理给力。为实现机构编制精细化、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推动各地各部门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在实地核查过程中,市委编办与各地党委编办共同搜集各级各单位的机构编制历史沿革文件,认真核对并录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实行“台帐+系统”管理模式。同时,对各单位各个环节反映出的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及时查缺补漏、校正勘误,及时更新,做到进数有据、名实相符、不漏不缺、标准统一,不断地完善机构编制台账管理。通过核查,进一步完善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现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实际配备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