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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湛江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简报第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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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简报第52期
——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四举措 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双达标”

2017-10-25 字体:

  【编者按】职业健康工作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事关经济社会和劳动力资源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健康中国”宏伟目标的实现,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近年来,由于职业病危害的隐蔽性和群发性,我市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数逐年上升,各地职业卫生方面的举报投诉件也在增多。解决现阶段我市职业健康突出问题,具有很重要意义。

  市安全监管局以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职责,始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原则,采取四个举措,加强职业卫生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双达标”。

  一、积极探索,不等不靠。根据省《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关于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一体化工作的意见(试行)》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安全生产领域的专项检查、综合执法经验做法,制定了《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企业自查与安全监管部门督查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全面构建“企业对表自查、县(乡)按表检查、市局督查检查”的工作机制,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已检查企业627家次,排查职业卫生安全隐患787处,其中立案处理8起,行政处罚53万元。

  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和治理纳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中,做到职业病危害风险与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一体化。大力推动企业在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的领导责任、机构设置、档案制度、宣传培训、标准化创建、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实现管理一体化,要求企业全面排查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准确判定风险等级,将所有风险点逐一登记,形成“一企一册”,督促企业建立有效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提升企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水平,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能力。

   三、优化整合,调整思路。进一步优化安全监管部门的资源配置,实现同类事项综合执法,避免对企业的重复执法、多头监管,减轻企业负担。在制定我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查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违法行为以及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日常监督检查、专项大检查、重点攻坚治理、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等工作中,要将职业健康作为一项必要内容,纳入其中,合理归并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执法检查,实现同步制定计划、同步督导推动、同步检查执法。

   四、配备力量,强化培训。及时充实业务科室执法力量,实行执法监察支队与业务科室联合行动、专家技术支撑的执法模式,配置必要的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职业卫生监管装备,满足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一体化的需要。同时,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四办法两规定”列入各科室每周一学习培训例会的内容之一,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培训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和劳动者个体防护落实情况等项目,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湛江市安全监管局供稿)

  【短讯】

                   行政审批“瘦身”为效率“松绑”

  市住建局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办理时限,减少申请材料,致力于提高审批效率和激发我市建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加大审批事项下放力度。本着“能放就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市住建局下放了11项行政许可事项、32项公共服务事项,扩大了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权限。其中,“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等8项行政许可事项、“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备案”等2项公共服务事项为全部下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预购商品房抵押备案(含变更、注销)等30项公共服务事项为部分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下放率为78%,公共服务事项的下放率为71%。

   二、加深项目办理程序精简。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办理程序上,市住建局推出窗口“一站式”办理,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在申请材料上,凡是上级明令禁止收取的申请材料,必须取消;凡是法律法规无明确要求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凡是在前置环节已提交过的申请材料,予以取消。截至目前,已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等3个事项平均精简了1.6项申请材料,房地产项目备案等5个事项平均压缩了1.6个工作日。

  (湛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供稿)

  

  我市普惠金融“村村通”建设进展较快

  按省政府既定的工作目标,年底前,我市试点县(市)要建成综合征信中心并投入使用,试点县(市、区)要建设信用村数量达到行政村总数的60%以上,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和助农取款点要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要顺利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和金融扶贫贷款四个推广项目。截至目前,我市普惠金融“村村通”建设取得较快进展。

   一、“四个平台”建设得到有效推进。雷州市已建成县级综合征信中心并投入使用,霞山区、麻章区、开发区、南三区等4个区统一纳入市级征信中心管理,目前全市录入农户信用信息283316条。已创建信用村357条,占辖内行政村总数的60.1%,完成今年任务的100%。建成金融服务站585个,完成比例98.5%。已建成互助取款点487个,完成比例82%。

  二、“四项业务”推广得到有效开展。截至2017年9月25日,我市第三批试点的5个县(市、区)发放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13笔6671万元,发放“政银保(担)”合作农业贷款2笔600万元,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113笔1000万元,发放金融扶贫贷款20笔、254万元,发放海洋渔业贷款88笔21310万元。

  (湛江市金融工作局供稿)